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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芹 2001年夏天,所在派出所的一個邪惡到我家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當時我沒有順從邪惡的要求。他就自己動手寫了半天,寫完後他自己填上了我的名字讓正在我家的妹妹替我按手印。我當時雖然不同意,卻也默許了。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強加給我的一切全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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