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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蘋 2001年我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大隊兩名惡警兇殘的用電棍電我,用警棍毆打我,當時我在怕心和私心的帶動下,我曾寫過“保證書、四書”。我要通過明慧網發表自己的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被強制所寫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統統作廢。我決心今後努力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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