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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清英 九九年7.20後,單位領導知道我修煉法輪功,就到家讓寫“保證書”,當時我拒絕說:不會寫字。它們就把寫好的“保證書”讓我簽名,我沒簽。當時愛人怕心很重,就在“保證書”上替我簽了名。我嚴正聲明所寫、所簽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從新修煉,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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