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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桂英 我是1997年得法的,法入人心,決定好好修煉。可是99年7月20日因派出所和單位,非法扣押,不寫不放人的情況下,我被迫向派出所和單位寫下所謂“保證書”,在此我鄭重聲明所寫全部內容作廢。每當我回想起此事,心理非常難過,為自己當時的行為萬分痛恨。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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