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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瓊 一九九九年底,我在本縣公園煉功,被邪惡抓進看守所,入獄和出獄時曾經簽過自己的名,現在回憶起來,實際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現在我嚴正聲明,凡是那時有不符合大法言行和入獄出獄時簽的名全部作廢。我決心堅定不移的走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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