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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銳 我是99年7.20去北京上訪的,被抓回後,在單位連夜被逼迫寫保證書,並揚言寫不好,送司法局辦班。當時由於怕心,違心地寫下了“保證”。可是仍未讓回家,被困在單位好幾天。10月份,法輪大法被誣蔑為“XX”,一天半夜被單位叫去談話,被迫在他們寫好的談話記錄上簽名。後來由於學法不深,邪悟,沒能擋住各方面壓力,又寫了“保證”。 2001年3月份,單位又通知我丈夫押送我到單位寫保證。我說我就是死也不會去單位。第二天丈夫去單位寫了“保證”,具體內容我不清楚。但那上簽的是我的名字。 回想自己幾年來的所作所為,真是離經叛道,所犯之罪滔天。慈悲的師父還在等我。從今以後,我一定嚴格要求自己。過去所說、所寫違背大法的一切東西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7/13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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