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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洪昌、李新芳 我由於學法不深,在高壓下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後來經過學法,認識到這決不是常人對人的一種迫害。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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