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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秀雲 2000年11月到外邊貼大法條幅被抓,被送第二看守所,拘留12天。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在人心的帶動下,寫了假保證。回來後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做錯了,特此聲明,在被抓期間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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