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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善彩 2001年度我去姐姐家,派出所的警察讓她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當時我怕姐姐受迫害,就替姐姐按了手印。現在認識到我這樣做並不是幫姐姐而是幫了邪惡的忙。今特此聲明我替姐姐按的手印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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