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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劍英 2000年前後,派出所民警和委主任到我家,讓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當時我不在,我老伴當時同意委主任代我寫了“保證書”,具體寫些甚麼我不清楚,現在我鄭重聲明委主任代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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