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宋愛玲
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聲明作廢。今後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