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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錦良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在2000年7月21日無辜被強送勞教二年。在勞教所那種環境和各種壓力下,造成我神智不清,因而說出不該講的話和做了不該做的事,是違背宇宙特性“真、善、忍”的。自己知錯痛改,今後加倍彌補。本人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所寫、所說有損於法輪功形象的話及抄寫“三書”等,都是違背良心與事實的,現宣佈全部作廢無效。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8/135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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