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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彥 當大法被迫害、被誣陷時,我為證實大法是宇宙大法、是高德大法、是度人的。於2000年7月去北京上訪,給政府講清真像被抓,被當地邪惡的“610”、公安局接回後直接被非法判勞教。因我當時學法不清,對法理認識不清,被勞教所惡警矇騙、強迫寫了“三書”,做了對大法、對師父不敬之事,走到邪悟路上去了。回來後,我通過學法,找出自己的根本執著。自己的行為過錯,給大法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我很痛悔。慈悲的師父沒有落下我,給我彌補的機會。在以後證實大法路上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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