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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明華 我1998年冬有幸得法,修煉後身心健康。99年7.20法輪功遭迫害後,我也跟其他弟子一樣遭受精神迫害,出門要請假,還要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們出去講真像洪法,邪惡就會把你抓起來抄家、要錢、搬東西。2001年邪惡又一次搞人人過關,寫“三書”。我們不寫就把我們綁架到勞教所洗腦。我寫了“三書”。現我鄭重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寫、所做、所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統統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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