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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為義 我因學法不精進,在邪惡迫害法輪大法的初期,當時街道社區要求,凡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要寫“認識”,違心的寫了“認識”,成了舊勢力制約和迫害我的依據,為此,我嚴正聲明,我過去一切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完成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的歷史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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