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永芳 我在2001年8、9月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由於當時法學的不好,有怕心,我是用人心對待了一切,雖沒有說出同修,當時我是用人心對待,而沒有站在法上揭露邪惡,講清真象。並配合了邪惡在筆錄上簽了字。現聲明原來在違心和脅迫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根本上徹底否定舊勢力對我的迫害,告別過去,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