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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英 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把法輪功非法取締以來,當地派出所、村委會多次來我村讓法輪功學員簽字,我也簽了,簽上字就代表從此不煉法輪功了。由於怕心,中斷了一年多,還當別人說“不煉了”。現在我意識到我已經做錯了。特此聲明:我所簽所說的一律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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