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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群 我在1999年7月20日後,第一次在本鄉政府交了兩本大法書,第二次由本鄉政府到家,被迫違心的簽字寫了“不再煉功”的保證書,當時由於怕心很重,又不能煉功、看書學法,邪悟狀態很嚴重。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將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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