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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有芳 我是在2002年5月2日,被邪惡帶到洗腦班受迫害。因當時自己學法淺,悟性差,在邪惡威逼高壓下,寫了不該寫的“保證書”。今特此再次嚴正聲明,當時我所想,所說的,還有我身邊所有親人他(她)們當時對法不認識,對修煉人不理解,說了不該說的話全部作廢。從新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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