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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世榮 2003年6月底,我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一週後被逼迫交錢,並在他們的登記冊上簽了名,蓋了手印。我配合了邪惡。2003年國慶節前後,我被市610逼迫到洗腦班近50天,放出來時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蓋了手印。現在我嚴正聲明:過去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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