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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愛霞 2001年8月因在發放真像材料時被惡人舉報,非法關了15天罰款1萬多元、因為自己學法不深、沒在法上認識法。違心的說了錯話,雖然“保證書”不是自己寫的、是孩子替寫的,可也做了一個大法弟子違心的事。出來後真是後悔!因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律作廢。自己以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走好師父給安排好的路,堅修到底,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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