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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麗秀 我從99年得法後身體狀態明顯改善,精神狀態也好了很多。自99年7.20邪惡對大法的迫害,廠領導讓我們簽了不准煉的“決心書”,看了明慧週刊,覺得對不起師父。我嚴正聲明以前簽過的“決心書”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努力學法,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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