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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珍 我在講真像時不慎被惡人舉報,被惡警綁架,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放不下對親情執著,在惡警的逼迫下,向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一切聽師父的安排,彌補過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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