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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寶露、許憲蓮、黃桂玉
我們三人以前由於學法不深,在高壓的強迫下順從邪惡的要求,從而違心地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不該寫的所謂“保證書”之類的東西。這是對大法最大的侮辱,是違背師門,罪不可恕的行為。我們內心非常愧疚。今蒙師尊無上慈悲之恩,重返師門,我們三人特在明慧網上聲明,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們在書面上的所有簽字,一律作廢。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不煉了”等之類的東西,凡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或別人代寫的“決裂書”等完全無效。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們違心在說、在寫,那都不是我們的真心話,所以我們特聲明,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還我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還給我們合法煉功的自由。釋放所有無罪被判、被勞教、被非法關押在強行洗腦班、精神病院及拘留所、派出所的法輪大法學員。 我們一定不辜負恩師的洪大慈悲,一定珍惜在這萬劫難逢的正法機緣給我們的悔補機會,必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在正法中堅實地走好每一步,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做一個無愧於師父、無愧於大法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9/13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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