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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玲 2004年12月份,我被邪惡非法綁架,在看守所期間,我用絕食來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後來由於出現“病狀”,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決定對我作取保候審處理。由於執著,在“取保候審書”上按了手印並簽了字。現嚴正聲明,上述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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