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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刑金蘭 由於到北京證法,被抓。在關押期間,因為自己學法不深,在邪惡的壓力下,為了讓家人早點離開,不要再來干擾我。曾經寫了保證書,在派出所說過不再去北京的話,也曾在拘留所證上簽過名,這些行為配合了邪惡,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現深感痛悔,我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一律作廢。 我堅決要放下一切執著,融入正法的洪流之中,“堅修大法緊隨師”,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真正起到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8/84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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