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徐振芳
在迫害時,叫別人代寫的“保證書”,簽的字,全部作廢。特此聲明。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