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廣峰
在拘留所裡,替母親簽的“保證書”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