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愛芳

    我於1995年得法,得法以來,心靈得到了淨化,身體達到了無病狀態,思想得到了昇華,真正明白了做人的目地。對偉大的慈悲的師尊充滿了無比的感激。但從1999年7.20邪惡對大法、對師父、對大法弟子的打壓迫害下,我為了應付邪惡,在“保證書”上寫了“堅決不煉X法”。在2000年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公安非法拘留所15天,回單位非法關押期間,被逼寫了“暫時不去北京”。第二次進京回來後,又被單位強行送洗腦班,又被逼違心的寫下了“不煉X法”和對不起師父的話,這是學法不深,正念不強,配合了邪惡,這也是我修煉路上留下的污點,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尊,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今後的修煉路上勇猛精進,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需要做好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