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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旭明

    從99年7.20邪惡迫害法輪功以來,女兒因上北京被非法關押,愛人因參加法會被逮捕。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人心太重,承受不住,走向了大法的反面,放棄了修煉,還說了些對大法不敬的話,在勞教所替我愛人寫過“保證”,完全是被邪惡控制了。特別是2002年派出所到我家來綁架我愛人時,愛人不開門,是我把門打開了,還幫邪惡把我愛人拖到車上,愛人喊“法輪大法好!”時,我還打了她。結果我愛人被非法關押了半年。。那時候由於人的執著,完全被邪惡控制,還撕了大法書、法像和錄像帶,砸壞了錄音機。現在回想這一切,我真是對不起師父和大法,我深深痛悔這一切。特此嚴正聲明在這六年的正法當中,我所有有損大法形象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放下執著,堅定修煉,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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