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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先靜 一、2001年3月6日因發“自焚”真像資料被綁架,在提審時按了手印,“不煉功、排隊、報數、背監規”,在行為上配合了邪惡。二、5月16日被判一年勞教簽了字,在勞教所裡寫了“三書”,還給外面的同修寫了邪悟的信;出來後到派出所報到時說了違背大法的話、按了手印,給了邪惡電話號碼和照片,配合了邪惡。三、沒有保護好同修,同修遇到麻煩,我沒有去面對講真象,而是自私的繞開走。嚴正聲明:過去所寫、所說、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在證實法中,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放下一切執著,救度世人,完成歷史賦予的責任和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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