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興寅 我是98年後半年得法的。99年7.20非法迫害開始後,由於學法不深,法理不明,在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看管中,曾寫下“不煉了”。其實、我的內心一天也沒放棄過修煉。隨著正法形勢的推進和不斷的學法,使我深深的認識到了我以前的做法是錯誤的,鄭重聲明:我以前向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寫下的所謂“不煉了”全部作廢。走好正法修煉最後的路。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直到修煉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