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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柯鳳雲 從2000年我因上訪被拘留,我的丈夫為我寫過“保證”,簽過字,按過手印等統統作廢。2000年我因上訪被拘留後,在派出所逼迫下,由於自己當時被怕心和情所帶動,對法理解的不深,被動的寫了保證“不煉功,不上訪,不與法輪功組織聯繫”。再有我兒媳被勞教時,我為她寫過辦理保外申請。特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對大法法不利的話,統統作廢。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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