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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雲 2000年1月19日去北京信訪局上訪,為大法說公道話,被當地派出所押送拘留所,後又轉到精神病院,家人通過關係從精神病院把我接回,當時主管說你寫個小條不去北京、不集體煉功、不上訪,等上班後由家人再代寫正式的。現悟到都不符合大法的標準要求,那是在配合邪惡。現在嚴正聲明,以前由家人代寫和我自己寫的全部作廢。這是舊勢力的安排,我是不承認的,今後一定按著師父要求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講清真象,抹掉以前的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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