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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 我是99年7.20前得法的,7.20後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怕心重,違心的跟人說,我不學了,而且跟著邪悟的人一起到同修家把大法書交給了大隊,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嚴正聲明:以前跟別人說過“我不學了“,做過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我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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