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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夕東 2004年5月14日,我正地裡忙農活,被市公安局惡警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又送往拘留所,非法關押我30多天,然後非法判勞教2年、監外執行2年。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學法少,放不下人的根本執著,簽了“保證書”並回了家。事後我很後悔,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救命之恩,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壓力面前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後,我要認真學法,加倍補償,做好我們應做好的三件事,跟隨師父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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