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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肖占龍

    我於1997年得法,曾被邪惡非法抄家、綁架、關押、勞教。曾在拘留所的談話記錄、勞教通知書、釋放證等其他迫害手續上簽了字,並在看守所、勞教所被洗腦寫“三書和揭批”材料等。我現在鄭重聲明以上所說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要求的行為一律作廢。按照師尊要求做好三件事,堅信大法,堅持修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一個符合師尊要求的大法弟子。以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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