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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永香 99年7.20後江氏瘋狂造謠誣蔑大法、毒害眾生,我發真像傳單,張貼法輪大法好標語,由於做事心切,沒能學好法,被邪惡非法綁架並判刑2年,在迫害面前,由於執著心強,簽了“保證書”,並且交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這是我的最大恥辱,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迫害面前的所作所為和家人替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認真學法,加倍彌補,做好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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