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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娟 我在2004年被抓進看守所所寫的“悔過書”是我執著於親情違心所寫,特此嚴正聲明作廢,後又從看守所轉到邢台洗腦班被逼迫至神志不清後寫了“四書”,我精神被迫害失常後,師父仍未放棄我,我一步步清醒了過來。現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語、行為、書寫統統作廢,從今以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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