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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景英、金桂春 99年7.20以後,當邪惡迫害我時,由於人的執著心,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按了手印,在2004年3月又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由於怕心重,求安逸,正念不足,在壓力下寫了“四書”,給自己造成了永遠都無法彌補的損失,留下了污點,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寫的、別人代寫的“保證、悔過”,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在壓力下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無效,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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