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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春梅 由於自己不在法上做事,被常人心帶動,在發真像資料時被抓。出獄時,在“擾亂社會秩序罪”的通知書上簽了字。當時覺得只是監獄放人所履行的手續而已,現悟到那也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也承認自己是有罪的。現鄭重聲明:在監獄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正師尊給安排的修煉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精進實修。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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