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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秀傑 在1999年7.20之後,我正讀小學,派出所,鄉政府幹部,校領導,班主任,逼迫寫“不讓我修煉法輪大法”。讓班主任作保人。恐嚇如果繼續修煉,就不讓上學,而且班主任也受牽連。當時就因修煉大法,班幹部被撤職。現嚴正聲明在強化迫害下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從今以後我要嚴格要求自己,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個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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