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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道新、韓明芬 我是99年1月份得法的,修煉法輪大法後,全家受益。99年7月20日被非法迫害後,違心的向常人及邪惡說“不煉了”。非常後悔,但我修煉這顆心始終沒放,認為大法非常好。現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和街道派出所讓我簽的“不修煉”的保證全部作廢。我要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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