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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英 在我女兒讀小學的時候,學校要求每個學生寫誹謗大法的文章,我當時由於學法不深,不能真正認識其邪惡的本質,讓女兒寫了一些對大法不敬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和女兒以前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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