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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啟華 2005年元月25日,社區惡人惡警迫害我、非法拘留一個月,其間被強迫拍照,現在我聲明不承認,作廢。邪惡強迫我家屬簽的字也都不承認,全部作廢。只聽師父的安排,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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