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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金茹 我是94年11月份有幸得大法的,因為我是煉功點的輔導員,99年4.25後派出所到我們煉功點找我登記後,並報市公安局,上了黑名單,接著居委會,辦事處政法委,分局分別輪流到我家逼迫不讓我煉功,並交大法書,在邪惡的威逼下我在派出所,分局,分別寫了“不煉”的保證,交了三本大法書,師父講法錄像帶。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威逼下所寫,所說,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並決心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嚴格要求自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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