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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淑霞 我1998年11月得法,沒得法之前我有病在身,各大醫院都去過也沒治好我的病。得法之後,我天天學法煉功,我的病自然消失了。是慈悲的李老師和大法給我第二次的生命。我萬萬沒有想到1999年7月20日那天,我和同修去證實大法好,講清真象,被邪惡和警察給非法鎮壓。之後,派出所和村幹部多次到我家來騷擾,還讓我寫“保證書”,我寫了幾次“保證書”還說“不學大法了”。不是發自內心寫的。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一切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造成的損失,堅定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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