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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敬民

    自己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街派出所,區公安局三番五次傳訊,在惡警的威逼利誘:“只要在筆錄上簽字,你已經不修煉法輪功,你回家煉,沒人管你”。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自己違心的幾次在惡警寫的“已不修煉法輪功”的筆錄上簽了字,在自己修煉道路上是一個極大的恥辱!對不起師父的救度。即日嚴正聲明:所有在公安局,派出所簽字的任何筆錄,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任何安排,堅修大法,做好正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0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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