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陸文明 我98年得法,在2002年11月的一天,幾個派出所的邪惡之徒闖進我家,把我家給抄了,把《轉法輪》和資料全部抄走。當時我在地裡幹活,惡警問我愛人:你丈夫到哪去了。愛人說在地裡幹活,幾個惡警開著車在地裡找到了我。就這樣我被惡警帶走了,當天晚上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受到了惡警的高壓迫害。由於我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足,不精進,在高壓迫害下,我向邪惡寫了“悔過書”,還說出同修,更對不起我的恩師。我要從新回到正法路上,跟上正法進程。學好法,發好正念,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把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補回來,我一定要對得起我的恩師,我聲明我在看守所期間向邪惡所寫的,所說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