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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紅 在2000年時,由於對法認識不深,對自我的執著,對迫害不能正念對待,在高壓狀態下,順水推舟的在一張白紙上簽了自己的名字,也知道那張紙絕不是空白,還是簽了名。雖然當時甚麼都沒寫,但卻是向邪惡的默認,妥協與縱容,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也曾經保證過“不去北京,遵守公安部六條”。這些都是不該留下的污點,是一名大法弟子的恥辱。現嚴正聲明:在高壓狀態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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